初中时的素芬和陈洋已经暗动春心,互相爱慕了。
1973年,素芬、杰东、陈洋等人初中毕业,陈洋由于家中只有自己一个孩子,所以留城,很快顶替父亲进厂工作当了工人。
素芬、杰东则到了北方一个偏远山区下乡插队了。
(注1)
素芬分到了一个叫赵家洼的生产队,而杰东分到了5里之外的李家铺生产队。
刚来到农村这片广阔天地,素芬这些城市孩子既兴奋又好奇。
素芬和其他5个女知青住在知青集体宿舍的东边正房,其他8个男知青住在西边正房。
因为上半年发生了李庆霖告御状的事,他们这批知青的待遇比以前的要好多了,基本上没有遇到被吊打和奸淫的遭遇,口粮虽然很少,但也能勉强度日。
每天从事着重体力劳动,为了少上厕所,女知青们都不怎么喝水,晚上吃完饭后大家都洗洗就睡了。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知青们过的麻木了。
杰东经常抽空来看看素芬,还经常用家里寄来的钱给素芬买些生活用品,让素芬很感动。
而陈洋的来信却越来越少了。
看来距离不但产生美,而且时间一长也要考验感情,好在素芬跟他也并没有太深的感情。
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素芬和杰东都是有思想有追求的人,他们用节省下来的钱买来灯油,每天晚上总要看看借来的高中课本,自学高中课程。
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问老三届的前辈。
白天去上工也带着课本,中午休息时也抽空看看。
长期单调的生活,没有出头之日的痛苦,使得知青们渐渐生出了一些牢骚,素芬也不免参与其中。
1975年7月的一天,18岁的素芬因为经期不能干重体力劳动,被安排到麦场看麦子。
她带上课本来到麦场,检查一圈后就坐在一角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
半个小时以后,素芬突然问道了一股浓烈的烟味,抬头一看麦堆一侧竟然着火了。
她一边惊慌失措的大声呼救,一边四下找灭火的工具。
很快,在问讯赶来的乡亲们的帮助下,火被扑灭了,可是事后统计,损失麦子150多斤。
公社很重视这件事,派出了调查组,可是却查不出起火原因。
素芬因为是直接责任人,被带到公社接受调查。
她像罪犯一样被关在公社一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每天只能吃1个窝头,喝一碗水。
过了3天,仍然没有得出让调查组满意的结论。
第四天早上,素芬吃到了馒头和油菜,饭后又被允许洗了个澡,换上其他女知青送来的换洗衣服,之后被带到公社书记的办公室,单独接受调查。
林书记是一个五十出头的中年男人,有着那个年代违背常人的将军肚。他安排素芬坐在了他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先给素芬倒了一杯水。
“姜素芬,通过这几天的调查,我们还不能得出什么确定的结论。能够确定的就是当时麦场只有你一个人。我也不愿意相信你是故意烧集体的粮食,但是实在缺乏合理的解释啊。”
素芬感到十分痛苦,辩解道:“林书记,我当时真的只是在看书,真不知道火是怎么着起来的!请您相信我!”
“素芬啊,我也很想相信你,可是不少同志反映你对知青下乡政策存在严重不满情绪,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次起火是你蓄意破坏。已经有人要求将你定为反革命纵火犯了。”
素芬听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险些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