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洛洛!”珍珍喊女儿的小名,而不是大名——夏洛特。
“好莱坞是火坑!”珍珍真的怒了。“好女孩谁会来当演员,你知道男人们都是怎么称呼这个地方的——狗来坞!母狗才来的狗来坞。”
“好了好了,母狗不要叫!”查理烦躁了。她容易么!
查理用两条腿勾住了珍珍的腰,这两只脚很灵巧,脚跟就像两根超级尺寸的大拇指,把珍珍当作了芭比娃娃一般,两根拇指一按,一掰,让珍珍这芭比娃娃两腿分开,展露出了健康的阴毛。
四十多了,还是这么茂密。四十多了,还是带着倔强的卷曲。四十多了,皱褶之间细嫩的地方……
“不要一再提我的年纪!”珍珍真的怒了,这什么熊孩子啊,是来蹂躏我的心态的么。
“蠢狗!你知道如果你刚刚进入了那家试影棚,会发生什么么?”
珍珍想打孩子一顿,我是成年人,我怎么会不知道,我根本就没想真正去试镜!
我特么是准备去卖身的!
“你看看你,自作聪明,为什么把靴子的式样换了?变成妓女靴了!”
如果是神奇女侠,穿的肯定是至多及膝的皮靴,而且顶多是靴子的正面高一截,刚刚到膝盖——那是她的战靴,是防止敌人攻击脚部的,同时也要考虑运动方便。
事实是,查理早就发现了,神奇女侠恐怕并不是靴控,她在有意慢慢改皮靴的式样,从最初的高跟尖头慢慢变成粗跟圆头——也就是接近了女超人的式样。
查理甚至大胆猜想,神奇女侠在早年恐怕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那个人才是恋靴癖,然后换成了现在这个,真的追求肌肉和健美,与SM式样皮靴自然背道而驰。
换成她,她也要这样,她就喜欢粗跟圆头!
平底的最好。
珍珍?
反对女儿这种解释。
只有高跟才可以让皮靴体现出质感和力量感。
平底靴没有连贯的力量线,只适合幼童,或者让女孩子显得年龄低,装可爱。
神奇女侠的高跟靴子渐渐成了妓女靴,这不是她的错,是太多妓女想让自己跟女侠一样高高在上,而不是被随意呼来喝去的奴隶。
靴子高一点,立场独立一点,交易才可能公平。
一句话,珍珍瞪着眼,仿佛女儿不是在背后,而是在面前——“不要看不起妓女!”
妓女怎么了?
妓女是正经的交易,比起街头唱歌的要饭有啥本质差别?
当妓女吃亏?
有行规就不存在吃亏,你我睡了你还给我钱。
相比之下,演艺圈什么玩意儿,一个二个女人倒贴着换取功名。
把查理彻底气乐了,你还以为妓女比演员高级了?你是在找机会抬高自己吧——成不了专业演员所以走了色情影业的你自己。
她盯着地上那双妓女靴看了一会儿,靴筒很高,直接穿到了珍珍大腿一半的高度,靴管很紧,胶皮不像一般的皮,是会拉出皱褶的,这双靴子的质地让她想到了一皱一皱的大阴唇,色泽也更像黏糊糊反光的小阴唇。
查理吞了口口水,屁!
狡辩!
你就是想穿着勾引人!
根那么高,让你的脚跟悬空,小腿肌肉紧绷充血,虽然膝盖看不到,但是那么一包裹,凌波微步,动态让他人足够联想了。
“你还真把自己当神奇女侠那个婊子了!”查理一口一个脏字,听到自己的女神被侮辱,珍珍扭动起来“不许你侮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