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庭御:“……”
他突然明白乡村振兴科技化很有必要了。
怕临山那边找过来,沈庭御这几天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谁的电话也不接。
现在这个时代,没了网络就跟原始社会没差别,何况他们还在深山里,近乎与世隔绝。
不能玩手机是很无聊,但沈庭御却有更多时间去看云端上蜿蜒曲折的山峰,峡谷里潺潺流淌的小溪,以及落在苍青枝头的薄薄霜雪。
其实说雪,也不是真的雪,就是一层冰晶形状的霜花,南方的孩子很难见到雪。
“我一直很想看雪,鹅毛大雪,像电影里的那样……你看过吗?”霍也问。
沈庭御并不能理解他对雪的执念,不怎么新奇地说:“我以前去勃朗峰滑过很多次雪。”
“勃朗峰?”霍也眨眼,“那是哪里?”
“在法国的阿尔卑斯山,我有照片,不过现在暂时没办法给你看。”
霍也表示了解,沉默下来,自顾自领着他往养鸡场走。沈庭御双手插兜跟在身侧,下巴缩进霍也给的围巾里,只露出半张精致的脸。
那围巾是霍也亲手织的,他手很巧,家里妈妈和妹妹的针织围巾、手套,很多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因为针织品贵,买毛线却很便宜。
深红色的围巾,特别有秋冬的气氛,衬得沈庭御肤色更加冷白,只有眉眼像被墨水染过一样秀丽的黑。挺拔的鼻尖被冻得发红,他便又往围巾里蹭了蹭,小动作也很可爱。
霍也时常不自觉地想要看沈庭御,目光和沈庭御的脸像是相吸的磁铁,每次看到沈庭御总是控制不住地先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的脸。
他蹙眉不耐烦的样子,他倨傲抬着下巴的样子,他想要维持高冷、却忍俊不禁,明明很害羞但不肯承认,逼急了还恼羞成怒的样子。
无一不带着令人向往的少年气息。
沈庭御是很不一样的。
霍也想。
就算是穿着洗得发灰的黑色旧外套,廉价毛线织成的老土红围巾,走在乡间满地烂泥巴的小路上,沈庭御只是往那儿一站,依旧有着格格不入的气场,永远冷漠、高贵又盛气凌人的漂亮,像一只误入泥潭的白天鹅。
身上泥点并不会毁坏他的明净,而衬托出更洁白的羽毛,无需对比,便叫人自惭形秽。
就这么莫名无故地沉默了半分钟,沈庭御突然加快步子,轻轻撞上霍也的肩,声音闷在围巾里听得不太清晰:“霍也,等我们俩高考完之后,我带你去阿尔卑斯山滑雪。”
“……我们俩?”霍也怔了怔,比起阿尔卑斯山上的雪景有多么美丽,他第一反应是有点儿局促地说,“去这么远的地方要花好多钱吧。”
“不多,你不用管。”
沈庭御目视前方,说话间带着温度的白雾氤氲在空气中,字音模糊而冷淡:“说起来我也好久没见过雪了,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看。”
霍也偏眸看他,桃花眼微微一弯,像月牙般温柔的形状。半晌,轻声说:“谢谢少爷。”
沈庭御低低“嗯”了一声,耳廓连着脖子根都晕起薄红,没回头,似乎很是受用。
霍也发现,沈庭御是个不经夸的人,每每哪怕你夸得不那么走心,某人也会忍不住翘起毛茸茸的大尾巴,不知道自己的模样已经暴露出来他只是表面装得淡定,其实心里很高兴。
于是稍一深想,不难猜到,沈庭御的父母应该从小到大对他都很苛求,却吝啬于给予他应得的奖励和表扬。长久的忽略,让他对情感麻木,以为自己并不需要,可却忘了,沈庭御今年也才十七八岁而已。
意识到这一点,霍也便在平时不放过任何机会夸沈庭御,哪怕只是很小的事情,比如他今天穿的衣服真好看,这么难的函数大题都能做对真聪明,碗里的饭全吃完了真给面,这次遇到潦草小狗居然没有骂人家丑,真有素质。
一段积极而又健康的关系,是会让一个人从对方身上学会更多,也变得更好的。
这样长此以往的彩虹屁中,沈庭御仿佛真的越来越像他说的那样,在慢慢往更好的方向成长,因为霍也说他很好,所以他努力变好。
“你想不想骑马?”沈庭御问他。
霍也点头:“想。”
“我带你去,冰岛有个马术俱乐部,我们可以在冰川、瀑布和火山附近骑马,很壮观。”
“听起来好棒,可我不会骑马。”
“我教你。”
他们话题跳得很快,过了会儿,霍也学着沈庭御刚才的模样,也主动轻轻去撞他的肩。
“干嘛?”
霍也诚恳地说:“我还想看极光。”
“好啊,看极光,我们就去芬兰。”沈庭御对他有求必应,一点儿也不扫兴,“我带你去坐大雪橇,那里的麋鹿很亲人,你可以摸摸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