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连夜雨,我不会没钱还失业吧。
正当我忐忑不安地来到老板办公室门口,轻轻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请进」,我才颤颤巍巍走了进去。
我们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虽然有些秃顶和发福,还有些小气,但本质上还是个好人。
如果我跪下求求他,应该会给我一次机会吧。
「老板,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老板笑眯眯道:「钱宝,你也算是公司的老员工了吧。」
来了来了。
劝你滚蛋的标准开场白。
我心在滴血。
「是啊,回成总,我来公司已经有三年了。」
呜呜呜,我要卷铺盖和凌凌七睡大街去了吗?刚刚他还说我善行会得到应有的回报,有个锤子。
果然鬼话不能相信,神仙的话也一样。
「公司签了一个项目,需要一个负责人,我抉择之下,觉得你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不过缺点就是,你得到S市去,如果做得好,一年之后,你可以留在分公司,到时候我会和董事会讨论,让你晋升到部门经理的位置。」
我:「……」
惊喜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我有些不敢置信:「成总,为什么?」
「你想问,为什么是你对吧?」成总和蔼地对我笑了笑,「因为你值得。」
从老板办公室出来,我整个人仿佛踩在云端上。
我迫不及待地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凌凌七,所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可刚到医院,护士告诉我。
凌凌七已经出院了,说是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将他接走了。
我去,凌凌七刚骨折,这人生地不熟,莫不是被人贩子拐走了吧,这医院也太不负责了吧,也不问问我的意见就让人把凌凌七带走。
「他们去哪儿了?」我问。
护士摇摇头。
我只能回家等他。
可一天过去了,凌凌七没回来。
三天过去了,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想报警,可是凌凌七也不是凡人,报警有个锤子用,护士说他被黑衣人带走了,到底是什么黑衣人?
不会是……黑白无常吧。
想到这里,我急的团团转,不就撞了一下他,让他骨折,怎么还危急性命,惊动了黑白无常了呢?
完犊子了。
我把我的财神作死了。
「凌凌七,你别死啊,你没事就出来吱一声,你别这么不声不响地闹失踪,你工作还没完成呢,就这么撂挑子不干了吗?」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