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松的白色棉T,外加天蓝色已经洗到略显陈旧的牛仔裤。
可即便如此简洁低调的装扮,在此刻的唐乐面前也依然显得格外奢华。
因为要动手术,唐乐的头发剃光了,此刻头上裹着的纱布上,沁出了药物灰棕色的痕迹。
而以往还算圆润白皙的脸颊,也已经瘦到变形。
此刻既不是平日的白润,也不是虚弱的苍白,而是很浑浊的蜡黄色,格外难看。
两侧脸颊上也同样布满了细小的伤痕,虽不至于留疤,但此刻看起来,却也格外狼狈,格外丑陋。
看到叶知秋,他搭在床边的那只手抬了抬。
但叶知秋却并没有任何回应,只安静地站在离他病床十几公分距离的位置,不动声色地垂眼看他。
唐乐坚持了一会儿,终于将手重新放了回去。
至此,叶知秋才终于发声:“你找我?”
“我的腿没有了,你知道吧?”唐乐操着依然嘶哑的嗓音开门见山。
“嗯。”叶知秋淡淡应了一声。
旁边有陪护椅,他探手往身侧拉了拉,弯腰落座,“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房间里没有别人,就他们两个面面相对,再伪装也没有什么意义。
唐乐轻咳两声,终于开口:“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哦?”叶知秋偏头笑了一声,不置可否。
“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唐乐继续说。
相对于昨天,他今天的精气神儿好了很多。
而他手臂上虽然伤痕累累,看起来触目惊心,但大多是被撞出去的时候,在地面上刮蹭所致,并没有真正伤到筋骨。
所以,边说话,他边再次抬起手来。
“我虽然受了伤,但手还算灵活,不影响工作,”他说,“我需要你带我进Q。L,不需要很高的职位,只是普通的助理设计师我就已经很满足。”
见叶知秋不说话,他喘着粗气停顿片刻才又接着说,“对你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叶知秋看向他,语气平静,似笑非笑,“但我凭什么帮你?凭你是一只喂不熟的中山狼吗?”
刚刚举起来的手再次落下去,唐乐一双眼睛蓦地张大了。
叶知秋安静地看着他,语气平淡:“我都知道。”
一击致命,病房里再次安静了下来。
好一会儿,唐乐终于再次挣扎着开口。
“我有什么错?”他嗓音嘶哑得更厉害,音调也提高了许多,“我不过是想要摆脱那恶心的原生家庭,我不过是想要站上高位,成为人上之人。”
他冷冷地笑,以前在人前刻意伪装出来的温润贴心,再无哪怕一分一毫的踪影。
“别对我说,你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他一字一顿地说。
如果没有的话,他为什么读书期间就去工作,从VIA到Q。L,不停地搅弄起风云?
如果没有的话,他为什么还要跨界进入娱乐圈,连热搜都上了几个,甚至连他原本想要走的路都给堵死?
都是红尘中追名逐利的人,他不认为叶知秋比自己清高到哪里去,更不认为自己比叶知秋低一头。
归根结底,叶知秋只是比较幸运罢了。
本以为这句话足以让人感同身受,也足以击中叶知秋的软肋,可偏偏,叶知秋脸上的神色却丝毫未变。
他仍是那样看着他,唇角噙着讥诮,一双漂亮的眸子中似笑非笑。
“我没有太高的要求,”唐乐被他看得心生不安,忍不住再次重申自己的诉求,“我只要你帮我安排份合理的工作,来杜绝我父母将我带回老家的可能。”
叶知秋看着他,就连眼底那点似笑非笑的笑意也淡去了,一双眼眸染上了冷意。
唐乐这个人……
可真是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