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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第1页)

米粒倚在他身侧,带着困意喃喃道,“其实妈妈最后还说了。”

“说了什么?”吴邪将被子掖到米粒下巴处,女儿的眼睛已经将闭未闭了,他合上米粒的眼睛,悄声说,“睡吧睡吧。”

“她说……她说,鸽子是坏鸽子,只是希望鸽子走遍千山万水,不要忘了她。”

在凌晨的深夜,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吴邪注视着米粒熟睡的恬静面容,喃喃道,“其实她,才是那只坏鸽子呀。”

。。。。。

春天的时候喜来眠开业,刚起步顾客不是很多,自然也不是很忙,吴邪自己也并不想以赚钱为目的,他闲坐在大堂的时候就接到了村长的电话,这老头在他开农家乐初期倒是帮了一些忙,电话里有些犹犹豫豫地说省里公安来了一批人,能不能安排一下在喜来眠吃饭,顺便麻烦吴老板去接一下这批人。

省里公安?

吴邪冷笑,心说公安?老子事业上跟公安反冲,爱情上也跟公安反冲,我上赶着去接雷子的活干什么?脑子进水了?

他在电话里很冷酷地拒绝了,对面就叹气。这个时候胖子从后厨走出来,用眼神询问他这他娘的什么情况。

电话那头村长又说,村里有一户人家孩子丢了二十多年,现今一直在找,也没找到。省里的派来的人说能够画出孩子长大后的样子,这样找起来也更方便。人家公安来是好事,还是希望吴老板能够招待一下。

给被拐儿童画像。

吴邪同凑到他身边的偷听对话的胖子对视一眼,胖子看着他,“去接吧,天真同志,这是好事啊。”

不,不是这个。

吴邪在心里默默地反驳了一下,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胖子说这件事,或者说他不用说些什么,胖子也许心里明白。

挂断了电话的吴邪从收银台后面的立柜里拿了两瓶矿泉水,走的时候闷油瓶坐在柜台里还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他神色不正常了,但是吴邪只是摆摆手,慢悠悠地晃了出去。

春末夏初的时候这里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延伸出来的枝杈上的碧色树叶尽职尽责地遮住了大部分的阳光,只有星星点点的金色碎片洒落在土地上,随着和煦的春风而摇曳。

吴邪走在山道时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在层层浓绿掩盖下走出的女人有着他熟悉的一幅面容,依旧是雪山水样凝就的双眸,肉嘟嘟的圆唇,嘴角却是锋利的一道弧线,像她绘画时锋利的笔触,眉峰带点少年的英气。

有多久不见了?

我记不清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吴笙不知何时剪了短发,发尾落在脖颈,像极了电影《情书》里的中山美穗,她还戴着一副玳瑁框的眼睛,穿着衬衫和长裤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

她还什么都没有说,吴邪的心脏就开始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他也站在树荫下同吴笙对视,他看着她,突然意识到吴笙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她又回到了上学时的样子,好像大学以后发生的事情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他呆呆地看着吴笙,就好像他是第一次见到吴笙那样看着她,直到吴笙对着他,轻轻地笑了起来,镜片下的眼睛弯成月牙状,他才有些狼狈地反应过来,有些手忙脚乱地将手里的矿泉水递给她。

吴笙接过矿泉水,拧开后就喝了一下口,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笑意一直未落,这是他们之间难得没有那么紧张氛围的候。

吴邪有些磕磕巴巴地问,“你怎么来了?你现在住在哪里?什么时候走?”

吴笙握着矿泉水瓶,轻轻地回答了他的每一个问题——“我来给被拐的孩子画像,看看他的父母长相,就能大概画出他现在的长相。”

“住在老乡家里,后天应该就会走了。”

她微微笑了一下,又继续道,“村长安排我们来吃饭,我猜就是你开的喜来眠。”

吴邪下意识想去摸摸自己的心脏,他疑心按着心脏这么个跳法,他血管迟早在吴笙面前爆裂,他不希望他跟吴笙好不容易的见面以他突发脑溢血而收尾,听起来倒霉又显老。

但他控制不住,因着剧烈跳动的心脏,他的嘴也变得结结巴巴,“哦。。。。。哦哦,那那你明天还来吗?”

他看着吴笙加深的笑意,突然意识到,他第一次见到吴笙时就是这样,又呆又傻又磕巴,只不过那时吴笙冷冰冰的,而现在她还在对着他微笑。

这就仿佛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原点,从眼前这里出发,回到墨脱的雪山之中,回到潮湿的长沙巷院里,回到长春漫天大雪之中,回到碧波荡漾的西湖畔,回到我们二十多岁的时候,躲在西湖畔的绿荫下不被命运找到。

吴笙站在绿荫下,她张了张口,回道——

忽然树林里刮起一阵大风,风穿过吴邪的衣领,又吹过吴笙的衣摆,周围葱郁茂密的树木在风的轻拂下发出急雨般的飒飒之声。

天地间只闻风啸林间的声音。

林间的声音盖过了吴笙的回答,抑或是吴邪已经忘了吴笙当时说了什么,在他最后的记忆里,他只记得吴笙那张面孔上慢慢漾起的笑容。

——《和吴邪结婚的第七年》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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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错误,这章后面有两个番外,正文点到为止,我喜欢一切又回到原点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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