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这样慢慢流逝,她已经渐渐忘记了当年那个险些与她成亲的阿布。
当胜利的凯歌奏起,漫天繁星之下,明亮的篝火堆旁,楚凌云说:“我喜欢你,你跟我回京城吧。”
他朝着被鲜血染红的土地高呼,“我要娶裴言昭为妻。”
她却只是笑笑,没有任何回应。
世间多的是人,能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他们曾经一路逃亡,互相扶持,他们一个杀敌报国,一个救死扶伤。但如果只是一瞬间情绪上涌,她也能说句荒唐的喜欢。但这爱意,不够,远远不够。
曾经细水长流的日子里,她也能感受到阿布的喜欢,但最后还不是各奔东西,不复相见。
楚凌云出身于权势滔天、满门忠烈的高门世家,她不过一介低微哑女。
楚凌云是渴望自由、桀骜不驯的大鹰,是贵气逼人、少年心性的将军,她却身似浮萍,朝不保夕、食不果腹。
皎白的月光将他笑意盈盈的双眸照得格外清晰,身后万千营帐之中,传来了欢呼鼓舞,或许就是在这种强烈的氛围感之下,她内心甚至萌生了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出身在边塞大漠的儿女最会熬鹰,哪怕楚凌云的喜欢只有一点点,那都足够了。只要她想,她就能让这份感情不断的发酵膨胀,待到最后,再一点点,收服自己最忠诚的伴侣。
她跟着大军回到了京城,却在大街上看见了他的未婚妻,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就像儿时在梦中遇见的九色神鹿,高贵、优雅、纤尘不染。
她就这样懒洋洋、漫不经心地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一身气派、不与尘同,让人恨不得将她驯化。
裴言昭想,她不仅会熬鹰,更会驯鹿,或许有一天,小鹿垂下了她高贵的头颅,她们也终将成为把酒言欢的至交好友。
至于楚凌云,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也有许许多多的小瑕疵,她喜欢,也没有那么喜欢,想要,也可以不要。
*
城郊,晏希白坐在凉亭之中,品着一杯清茗。
春雨过后,到处还弥漫着一股泥土的芬芳。柳条依依,草色青青,岸上有人且歌且行,有人请来了乐工百技,一杯温酒下肚,格外惬意。
手下侍卫来报:“殿下,方才戚娘子骑马赶来,谁料马儿受惊一路狂奔不止,后来被一个哑女所救。”
晏希白神色凛然,问道:“可有受伤?”
“跌落马车时有些许擦伤,但并无大碍。”
他恼道:“什么叫并无大碍,本宫不是派暗卫跟着,为何不出手相救?”
手下战战兢兢地回道:“许是街上行人众多,不好施手,又怕暴露了身份。”
晏希白:“罢了,让他们撤走,换暝烟跟着,她心思总该是细腻些的。”
他支支吾吾,“可,可暝烟是您的暗卫……”
“无碍,她现在可回到府中了?”
“未曾,戚娘子只在马车上简单处理了伤口,她执意赶来赴约。”
晏希白总觉得事情不会简单,“派人去查,为什么好好的马受了惊。”呵,这幕后黑手该是大皇子、二皇子还是在深宫中笑里藏刀的新后。
“是,殿下。”
过了许久,戚府的马车匆匆赶到,晏希白走了上去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