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林羡玉抽噎声更重。
赫连洲霎时间慌了神,往前走了一步,尝试着伸出手去抓林羡玉的手腕,林羡玉的动作比他还快,一扭身便避开了。
赫连洲的百般武艺在此刻毫无用处。
他在哄人这件事上是初学乍练,两次不起作用,便完全没了主意,直到他听见林羡玉的肚子咕咕叫了一声。他做最后一次尝试,努力放软声音,说:“先去吃饭,好不好?”
林羡玉不理他,他又问了一遍。
可能是赫连洲的态度实在恳切,林羡玉竟转过身,主动给赫连洲递了台阶,抽抽搭搭地说:“你……你跟我保证,你之后不会不告而别了,就算我在睡觉,也要叫醒我。”
“好。”
“如果出去很久,就要给我寄家书。”
“好。”
林羡玉抽了抽鼻子,用一双盈着泪珠的杏眸望向赫连洲,赫连洲没有移开目光,两个人对望了一瞬,林羡玉的鼻子又开始发酸。
这时,其中一只小兔跳到他的鞋边,在他的缎面鞋上碰了碰,林羡玉把小兔抱起来,告诉赫连洲:“它叫明月,那只叫羌笛。”
林羡玉这些日子时常做梦,梦到苍门关的满天黄沙,还有戍楼传来的阵阵羌笛声,雪净胡天牧马还,月明羌笛戍楼间。赫连洲属于边塞,就像他属于烟雨江南,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归处。他对自己说,就算赫连洲一年只回来两次,你还要照常生活、好好吃饭,等到某日时机成熟,你就能回到父母身边。
可是醒来时还是难过。
林羡玉又委屈了,“赫连洲,你在外面的时候,一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的。”
赫连洲愣住,心神摇曳了一瞬。
林羡玉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竟有些慌乱。
可下一刻,林羡玉又说:“你根本没有把我当朋友,当家人。”
赫连洲怔住。
林羡玉的眼底总是清澈,和他的心思一样单纯透亮,他只是一贯喜欢和人亲近。
赫连洲觉得自己的想法实在可笑,他的呼吸渐归平静,反问:“谁说的?”
林羡玉望向他,等着他继续说。
“你是王府的一员,”赫连洲许诺道:“往后我不会经常离开了,会经常待在家里。”
赫连洲向来话少,只此一句,林羡玉半月来的焦灼担忧便被抚平。他把小兔放在地上,顶着一双通红的眼,可怜兮兮地说:“我饿了。”
这样,就算是和好了。
赫连洲走到他面前,“走吧,去前院。”
林羡玉却不动,赫连洲一望便知他的意思,这次他没有嘲弄他是“懒骨头”,反而直接在林羡玉面前微微蹲下,林羡玉扑上来,紧紧搂住赫连洲的脖颈,熟悉的香味扑面而来。
林羡玉的柔软脸颊时而碰到赫连洲的颈侧,他在赫连洲的背上嘀嘀咕咕,说:“桑宗是小傻子,他买了两只公兔给我。我还等着明月和羌笛给我生小兔子呢,仔细一瞧,才发现他俩都是公兔,这可怎么办?阿南让我去换一只,我也舍不得,公兔就公兔吧……”
“明月活泼,羌笛总是睡觉,平日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我的名字好像起反了。”
“躺椅很好,你也给自己做一只吧。”
听着耳边的絮絮叨叨,赫连洲对于“归家”这个词,第一次有了切实的感受。
他背着林羡玉走到前院时,刚转过回廊,乌力罕迎面走开,看见这幅画面,先是愤怒,很快又麻木。眼皮抽动了两下,最后只能化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他躬身行礼,汇报道:“王爷,西帐营一切安好。”
“好,”赫连洲将林羡玉放下,“辛苦了。”
萧总管将盘盘碟碟端到桌上,今天的饭菜很是丰盛,也是王府半月来第一次聚齐。
所有人都在,林羡玉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连带着萧总管都高兴起来,
林羡玉喝了一口羊肉汤,第一次觉得羊肉如此鲜美,简直和母亲炖的鱼汤一样好喝。
他的心情再一次愉悦起来,拿起筷子,热情地给桌上所有人都夹了一块肉,最后到了乌力罕,他也大人有大量,夹了一块肉放进乌力罕的碗里。乌力罕满脸的嫌弃,当着赫连洲的面又不能扔,最后只能愤愤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