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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第2页)

“那好,你的星星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你送我回去吧?”

“不,从此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地方,这草原上你只有一个穹庐,那就是我的穹庐。”

“王子谈笑了,你我身份,怎可如此行事不羁?便是拼上一死,我也万不会有辱我朝我皇。”

他的脸色陡然变得沮丧:“星星,哪有这么严重,你是来到草原上的一个女子,我是草原上的一个男子,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这有什么不好。”

“可你不曾问过我是否喜欢你?”

那可憎的笑声又冒了出来,还有那刺目的白牙:“好啊,那还不简单,哪有不喜欢我燕尹的姑娘,等你喜欢上我了,不就行了。”

我说:“不会的,你怕不过二十岁的年纪吧,而我已经三十有余了,早不是什么姑娘了,太不相当。”

“这又如何,只要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莫说十岁,就是一百#,又奈我何?”

话说得多了,我发现虽发音奇特,但其实他的汉文很好,只是他习的仅仅是中原的文字,却半点不曾学中原的礼仪,于是任凭我说什么也是对牛弹琴,全然不通。

我徒劳地劝说他放弃那可笑的念头:“我这般年纪,太老了,我……”

“这算什么,我的娘亲7岁的时候正怀着身孕,就是我,骑在马背上,陪着我父亲在草原上征战杀敌。”

殊不知,一语成谶,命运就在这一天转动了机括,在我面前展开了一幅全然不可预料的,波澜壮阔的画卷,无垠的草原,放马奔腾,我在以为生命中最会发生的年纪已经全部过去的时候,一切似乎才开始发生。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这明澄的目光就粘到了我的身上,像见了最珍奇、最漂亮的鸟儿,怎么也看不懂,看不够,直想拿近了,端在手里看个究竟,可又不能够,叫目光的主人不知如何是好。

金牛之年

草原上的风光可以迷住人的心,草原上的空气可以沁透人的肺,让人的心自在得可以像苍鹰一样冲上空旷的天空,让人的肺时时舒畅地进出着自由的空气,把酒高歌,苍鹰駿马,我以为这就是真正宁静的归属,塞外的桃源仙境。原来时至今日,我仍旧是那个心思纯美的姑娘,当草原上的风吹过,心中的欢喜就又开始发芽。

我以为我的身份在草原上将代表着中原的朝廷,然而没有任何人与我有如此的共识。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只是一个女人,从来都是,而且是必须属于某个男人的女人,如同草原上的牛羊都有主人,草原上的女人也都有归属,我只能作为一个男人的女人而存在,却不能只作为自己、一个人而自在地生活,直到我用鲜血铸就了我的历史,以征程书写了我的传奇。后来我也明白,但凡人群相聚的地方,同样的戏便必然上演。而简单的游戏规则,过程常常更见残酷和没有掩饰,但寂寞,寂寞倒是远远地跑开了。

金牛之年,芷葳嫁给伊利可汗,成为突厥汗国新的可汗敦。那日,可汗与公主居于大帐之前,袍^灿烂炫人目,诸达官于前列长筵两行侍坐,皆锦服赫然。锋火、人群、美酒……无一不热烈,无一不如意。

芷葳很快从悲戚中恢复了脸色的红润,她似乎成了老可汗最精致的玩偶,被宠如明珠,无人不对她恭谨有加。可汗身边的女人和女儿们对天朝的文明,更确切地说是富庶精致无比地仰慕,常常众星捧月一般地围绕在她周围盘问不休。芷葳说内心似乎一样寂寞,但是一种干爽枯燥的寂寞,不像从前,总是一种阴沉湿冷的感觉。

中原帝国的人们相信阴阳调和将风调雨顺,公主的和亲将带来两国的和平;草原上的人相信,每一年都各具特色,依他们的观点,牛年战争频仍,因为牛常互相顶架吒我以我的智慧善意地嘲笑着这两者,只是庞大人群的信念似乎具有了无比的力量’硬是变成了现实。

常年杀伐的两国息了烽火,而草原上的亲兄弟倒是同室操戈。燕尹在一场精心策划了很久的针对他的阴谋中败下阵来。

这个男人是个充满霸气的强者,而且是个有谋略的勇者,而他也还仍然是个心思明亮的男孩,他小心防范了在诸兄弟中酝酿已久的冲突,却没有想到他的叔父,那个从小几乎和他同出同进,教会他骑马射猎,比亲父兄还亲的叔父会是阴谋的主使,在完全把握着燕尹的底细和实力的情况下,科罗指挥着燕尹的兄弟们一起给了他一个痛击。更让燕尹没有料到的是,最疼爱他这个幼子的父汗为着防御四周敌人的侵袭,为了这片草原上从未出现过的统一,对这场争斗置之不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甚至在燕尹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同样是无动于衷。

这个男人还是一个言而有信,言出必行的人。相遇的第一曰,我避开从他白森森的牙齿上耀出来的光芒和他身上莫名其妙的危险气息,在他那可恶的大笑声中离开了他的帐篷,他只是抱着手站在金帐的中央,微微仰着头,他那根华丽的马鞭一直静滞在帐子的一角。

之后很久,除了隐藏在自己的住处,他的目光无处不在,好像除了追随我的踪迹,它再无所用处,有时觉得实在可恶,有时也会想这好像是有生以来遇到的最热烈的一场追逐。他的每一场狩猎,最好的皮毛总是进入我的穹庐;他的每一场出征,最贵重的战利品和最健壮的奴隶也总是变成我的礼物;也听说他曾有过很多女人,但那日之后,好像就都离开了……

对我而言,除了这点看来不难应付的小男人的任性执著,生活似乎明朗而简单,我将所有的时间投在了书本中,还有学习突厥与我族迥异的文字语言,研习他们的风俗和各种文字记载。这一切于我都很有些趣味盎然,那些个时日我心里有了从未有过的平静,不担心明天,不担心时时会有不可测的变故,也不觉得肩上再会有什么不可负担又必不能放下的责任,那感觉就好像每日都是无牵挂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事实上,我也确实打算等来年天暖起来之后时常这样做,到那时,蓝天浮云,青草依依,也许耳边还会常有羊群传来的咩咩叫声和牧人浑厚的歌唱……

直到那一场遁逃开始的夜晚,我的希冀和安宁被突兀地打断。夜半,有雨,草原上少见的雨,我突然地惊醒,黑暗中连来人的轮廓都依稀不可辨,但凑得太近的气息,那种青草、汗水、马匹还有似乎冷冷的大山混合在一起的气息’叫我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黑影。

他的唇就那样缓缓地暖暖地压了下来,似乎一点也不突兀,似乎始终如此,似乎已经这样重复过无数次,他的唇给我的是完全新鲜不同的记忆,但又好像莫名地熟悉,我竟然就这样心神清晰、不慌不忙地品尝体味着。那张抵上来的嘴唇肉丰厚,轻轻地翘着,暖融融的,还那么大,我几乎没办法相信我是在被人亲吻,倒好像是在吃我,那感觉着实好笑,好像沙漠里饥渴的旅人从水囊里拼命地往外吸食剩下的那点点饮水,而我就是那只瘪了的水囊。那呼吸暖熏熏的,不知怎么心里有些舒服,有些更想安睡了。

在我无法控制地放松和变得昏沉沉的时候,身体又一次地天翻地覆,倒驮在了这男人的肩上,他闷闷地对着地上说:“星星,我要走了,可我不能把你留在这儿,我得带着你和我剩下的那点人还有马一起走。”

就如此,没有一点反抗,我失去了我苦心收藏,万里带来的所有属于我的东西,被他再次像货物一样卷上了他的马背,往黑黢黢的远处奔驰而去。

队伍行进得丝毫不见慌乱,但我很快明白我们这是在逃窜,因为我们已经在马背上颠簸了一个白天黑夜也不曾停下,在我失去知觉之后,我知道马仍在飞快地前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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