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只有两岁,正是最天真可爱,摇摇晃晃,连路都走不稳的年纪。
方惜亭想不明白,是谁会对如此不谙世事的小婴孩,下此毒手。
那时查案找不到头绪,只好做出设想,再推理论证。
受害人可能涉嫌儿童拐卖,或者父母在外结仇,被人恶意报复。
但涉及这两种情况,有关孩童失踪,正常父母应该会赶在第一时间报案才对。
而不是至今了无音讯,甚至连个死者的身份信息都核对不出,这实在有些奇怪。
难道被害人和凶手,都不是云京本地人?
于恒继续告知:“由于被拐卖虐待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我们花费六个小时,在全国报失的儿童信息库里,比对了符合年龄段的全部DNA信息。”
“但没能匹配上任何相关线索。”
受害人身份成谜,案件排查陷入停滞。
方惜亭半小时内赶回支队办公室,进门就看见于恒还在翻找监控。
涉案夫妻偷走的面包车,内里装有孩童尸体。
凶手本身开车出来,放在服务区停车场,长时间未挪动,也是为了抛尸。
警方只查询车牌号,便发现套的是假牌照,实际车辆来源不明。
恰巧那时于恒喊了声:“副队,你快来看。”
方惜亭头偏过去,看到电脑屏幕里,两天前的停车场,在凌晨4点左右。
面包车悠悠驶来服务区,在该停车位停留大概半小时后,从车内下来两位包裹严密的当事人。
根据身形判断,应该是一男一女。
想要躲避摄像头的意图实在过于明显。
深更半夜还全套防护,墨镜、口罩、以及连帽的防晒衣,连手都不露出来。
两人假意停车,转入服务区上了厕所,然后再没出来,彻底消失在监控范围之中。
方惜亭接过鼠标,把那段监控来来回回拉了好几遍,又确认了洗手间附近的监控分布图,发现一段视野盲区。
如果想逃避摄像头的探照,必然要对周围环境非常熟悉。
他立马交代于恒:“监控继续往前拉。”
在确认盲区位置前,嫌疑人不可能消失的如此顺畅丝滑。
只要他提前来踩点,仔细观察周边,在监控探头里留下越多的举止行踪,那么就越能给警方提供足够多的物证信息。
但这里仍有点奇怪的,让人想不清楚。
那就是当事人,为什么会选择在服务区,以抛车的方式来进行抛尸?
孩子的死亡时间并不长。
根据法医室和监控录像得出的信息,差不多就是被虐待致死后,便立即带出丢弃。
而在死亡前,如果两名嫌疑人就有了抛尸的想法,那么这就属于主观意识上的故意致人死亡。
可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去伤害一条小生命?
既然已经把车开到了如此偏僻的位置。
为什么不找个更加保险的地方,让尸体不被发现,同时也能保证自己的安全,降低被警方盯上的风险度。
停车场内监控密布,车子只要开进来,后期尸体发烂发臭,就一定会被人发现。
还是说他们这样做,本身就想让人发现?
能从洗手间的监控盲区逃离,大概率是溜边藏到山脚下了。
凌晨4点,又要靠步行的方式,这样困难的逃离,后续可能会被警方细致排查的重点区域。
明明有更好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