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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第4页)

所以其实萧楚集团现在没的选,除非他们再弄一个孩子出来——只是以楚鹏正现在床都下不了的程度来看,实在是有些困难了。

要么依靠楚云,要么从什么旁系调过来一个继承人,只是无论如何,手握协议和京阳集团合作为筹码的楚云,在集团里说话一定是很有分量的。

之后的争夺林冠雪不管,也管不了,他就是个误被卷进这场纷争的普通人。只要楚云在集团里占有一席之地,萧楚集团就不会翻过头来跟他“算账”。

“也算赚了。”林冠雪道。

“嗯?”

“一样东西,收了三份钱,萧楚集团的继承人们一个也没落下。”

林冠雪说的是手里那些有关科技团队的合作协议,一开始本是楚鹤牵线搭桥,林冠雪就让郑业跑了个腿儿。当时楚鹤可能觉得自己不会有和别人合作的可能,自信地替林冠雪铺好路,让他参与其中。

然后林冠雪跟楚鹤收完钱后,转过头和楚钰荣收了一笔,来到天洲后还从楚云那里要了一份。

总之,在这件事上亏的人不是他。

“飞机票订好了吗?”

“嗯,晚上九点的。”祁书阳看了眼表:“时间也不算很充裕,我们得赶紧回去收拾东西。”

……

有了冯姐和祁书阳之前的沟通,警局那边的动作很快。

——辟谣的速度。

纵使距离林冠雪当时的“丑闻”已经过了两天,各种言论已经被传得满天飞,冯晗在林冠雪的授意下没有发声,等的就是天洲这边的事情了了,警局直接出通告。

工作室发声辟谣会有人不信,觉得这是公关手法营销策略,警局这种公权力部门发案情通告,能一下子压下去绝大部分声音。

“津丰警局V:

案情通告

十月十五日晚,嫌疑人楚某伙同同伙在XX别墅区会馆实施绑架案,在场宾客多数不知情,被害人林某提前与警方取得联系,当晚系警方‘卧底’,以身犯险帮助勘探案情,嫌疑人现已被警方控制,特此声明。”

冯姐用林冠雪的工作室号转发了这条微博。

这条案情通告中的“林某”是谁,就不用说了。

警方的通告里时间、地点,和林冠雪传出流言那天的行踪完全对得上,就差没把林冠雪的名字写上去了。

冯晗转发完这条消息后,还用公司号发了一条声明。

“柠檬影业V: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司已将网上所有对林冠雪先生进行诽谤、侮辱、人身攻击的账号和言论进行取证和证据留存,请等待法院传票,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这条声明态度很强硬。

发出去没多久,各种之前带节奏的大v和营销号开始了新一波的疯狂删博、删帖,还有那些一直在网络上跳脚、不分青红皂白跟风辱骂的人悄悄删评。

上一次,冯晗带着律师团队取证,并且真的开始一个个告的时候,这些营销号就已经吃过一次亏,但他们觉得柠檬影业不过是给他们个下马威。作为艺人,捕风捉影的事情多了去了,他们能随意编纂,很多时候是因为这种事情艺人拿不出来证据。

证有很容易,证无很难。

他们造谣林冠雪被金主包养,有出入会馆的证据,还有那些一同跟着开进别墅区的豪车照片。

无论林冠雪那天晚上去那里到底是干什么的——正经谈生意,或者见投资人,这都无所谓。营销号们编纂一个“大众”最喜欢点进去的理由,再配上一些似是而非的“实锤”,这件事的真相就不可能被翻出来了。

因为当事人无法证“无”。

林冠雪没有被金主包养,但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做过一件事。

而那些营销号编纂的谣言则会越传越广,甚至在时间跨度上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只要这件事情林冠雪解释不清楚,那么之后他每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里,就都会有人出来说“他以前被金主包养过”。

这就是那些营销号和其背后人想要达到的效果。

在娱乐圈,这种事情真的太常见了。

上次林冠雪和冯晗硬气了一把,已经告了一部分营销号和公司,这次“被包养”事件就是他们的反扑,他们看准了林冠雪没法证明自己,想用凶猛的舆论逼他们退一步。

似乎是在示威——看,你能告我们,但我们也能用更快的速度让你们身败名裂。

造谣的成本要比一个个去告省事儿多了,俗话都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所以他们觉得,林冠雪这次爬不起来了,他会一直背着这个骂名,这就是惹怒他们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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