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人当上军官也惦记乡里乡亲,修探亲假回来还帮着挖水渠,自然是个个称道。
大队长也特意找贺鸿远说了会儿话,言语间满是对他的肯定。
林湘带回来的棉袄到底还是薄了些,压根儿没料到西丰市的寒冬如此猛烈,婆婆贺桂芳找出自个儿的棉袄给儿媳妇:“这棉袄我只穿过几回,可漂亮,还是前年鸿远非让我扯布扯棉花做的新衣裳,你先穿着暖和暖和。”
大红大绿的棉袄,一身衣裳开着七八朵硕大的花,要是按后世的眼光来看绝对是土里土气的,可是在现在的村里算顶顶洋气的。
林湘:“”
很有时代特色审美的棉袄!
保暖第一名的林湘还是老实地裹上厚实的棉袄,拿着小镜子照了照,嘿,别有一番风味。
她围上围巾,戴上羊粘帽,出门去找帮忙挖水渠的男人,远远就望见田埂边忙活的一众村民中,那个格外高大的男人。
贺鸿远脱下军大衣,只着一件薄毛衣,正挥舞着锄头,毛衣衣袖被他挽了两转,露出一节结实的小臂,矫健有力的肌肉随着每次挥舞锄头的动作绷直出漂亮流畅的线条。
“小贺,你媳妇儿过来咯!”过来给干活的男人们送水的大姐一吆喝,十来个挖水渠的社员也跟着转头看过来。
“小贺也结婚了,桂芳现在可高兴哎。”
“是和当年你爷定下的娃娃亲对象结婚的哇?你爷倒是有眼光,瞧瞧这丫头多俊。”
“你快去,我们这儿人手够,你这伤着可别再把手弄坏了。”
贺鸿远同大伙儿说了两句话,这才将锄头交给旁人,自个儿迈着大步跨上田埂,走到林湘跟前,深邃的眼里漾起丝丝缕缕的笑意。
林湘知道自己这幅模样挺新鲜,可也不是你笑得这么明显的理由啊。
“怎么,我穿着很难看吗?娘说我带的棉袄不够厚,一定让穿上她的。”林湘努努嘴,瞪男人一眼。
贺鸿远嘴角噙着笑意,摇了摇头,目光一寸寸往下挪,在媳妇儿这件大红大绿的棉袄上流连:“好看,真挺好的。”
完蛋了,林湘总觉得臭男人在笑话自己。
贺鸿远见林湘迟疑不定,又认真道:“真好看,你穿什么衣裳都好看。”
林湘:羞
你个浓眉大眼的贺鸿远竟然知道说甜言蜜语了。
贺鸿远说的是心里话,林湘皮肤白皙,此刻裹在大红大绿的棉袄中竟然是衬得更加白白嫩嫩的,脸颊泛着绯红,瞧着气色也好,哪能难看呢。
只是这衣服花色不是她平常扯布的风格,让贺鸿远多看了好几眼。
不过为了保暖,林湘也顾不得其他了。
起初还只是穿着这件在村里最时髦的棉袄,后来又被婆婆撺掇脱下漂亮的小皮鞋,换上了厚实的毛线鞋,整个人越发地入乡随俗,怎么臃肿怎么来,整个人简直胖了两圈。
上身一件大红大绿的厚棉袄,两条袖子上还套着深蓝色袖套,下身一条厚厚的黑色棉裤,脚踩棕色毛线鞋,哪里还有刚回来的时髦样子。
林湘就这么入乡随俗大摇大摆地和贺鸿远在村里闲逛起来,看过贺鸿远小时候住的茅草房,也被男人带着去河里捞鱼,爬上低矮的山坡远眺少年贺鸿远曾经一遍遍奔跑过的泥泞山路。
“以前我很爱跟娘一块儿上山来讨野果吃,这山上东西不少,运气好还能抓到野鸡野兔,挖到竹笋野菜,后来娘收养了大哥二哥,我们就三兄弟成天上山想改善伙食,那几年,山上的野鸡野兔见着我们都害怕。”提到年少时光,贺鸿远眉眼柔和,像是在艰苦的过去中回忆出几分欢乐。
“那你们不是鬼见愁。”林湘的笑眼弯成月牙,银铃般的声音透出丝丝羡慕,“不对,是鸡见愁,兔见愁。现在还有野鸡野兔吗?你抓一只给我吃吧,要是我小时候遇见,肯定要跟你抢东西吃~”
贺鸿远被女人逗笑,嘴角微微上扬,素来冷峻的面容恰似冰山消融:“那不可能,小时候的我脾气更差,谁敢抢我的东西,我一准儿要揍人。”
说这话时,贺鸿远用一副你可不禁揍的眼神上下打量林湘几下,看得林湘哼他一声。
“哇,我是小姑娘,你也要揍我?”林湘杏眼都瞪大了几分。
贺鸿远想起那些年不太平,条件更是艰苦,三年饥荒时期很多人饿肚子,吃观音土吃死的都有,树根石块也能成为果腹的口粮,哪分什么男女老少,食物就是命,谁敢来抢就要和人拼命。
他低着头,嘴角勾起,看着林湘望来的眼眸,轻声道:“好,你来抢我不揍你,分你一半吃的。”
林湘将天上的星星摘下装点进自己眼里,漂亮的杏眼中亮起微光:“算你还识趣~”
两人这天运气好,还真让贺鸿远逮到一只野兔,当晚就拎回去在院里架火烤起兔子来,烤兔焦酥香嫩,就洒上薄盐和些许辣椒粉,滋味儿已经足够回味好几天。
来到西丰市快一个星期的时候,林湘和贺鸿远进了一趟城。
坐上驴车到公社,再搭了客车,两人拎着从金边市带回来的特产,准备去看看当初帮助林湘摆脱林家的原身母亲好友刘阿姨。
刘秋萍哪里想得到会再见到林湘,半年前被林光明邱爱英一家子欺负的可怜人儿逃了似的离开西丰市,坐着火车去找那娃娃亲对象,如今还真的带回了个高大英俊的男人。
“湘湘,这就是你娃娃亲对象?”刘秋萍左右看看两人,真是般配,一个美一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