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胜券在握地想。
达米安也躺了下来。
白狼幸福地打着小呼噜,迷迷糊糊快要睡着时,突然听见达米安平静嘲讽。
“你想当什么都行,反正都一个蠢样,tt。”
“…………什么!!!”
芬里尔猛的尖叫出声。
在达米安一言难尽的目光下,床上猛地蹿起一只黑发蓝眼的男孩,芬里尔大声喊,“真的吗?我可以变成这样吗?老天,不能说话真的难受!!”
要是能说话!他就可以从行为到思想各个角度拼命鄙视不忠的蝙蝠!而不是被说得节节败退!!蝙蝠侠有必要学一门动物语言!他可是蝙蝠!!!
芬里尔愤愤不平地想,他一定要给布鲁斯上眼药,他会告诉他,试图说服他是最愚蠢的决定,他永不背叛,而这也将是蝙蝠生涯的污点,他会站在主人身边高高俯视他跪地忏悔。
白狼得意地哼哼两声,用分享小秘密的语气凑近达米安,气音道,“大米,我、”
“停止这个称呼!”
达米安打断他。
在某这方面,达米安表现得像最古板的守旧派贵族,他会在日常严肃地唤人姓氏,父女也是更严肃的父亲和母亲。姓名拥有他的意义,存在应该被使用,而非随意更改,就像他甚至现在也不能接受称潘尼沃斯为阿福,这无疑是对他所学礼仪的挑衅。
这也是他更青睐动物的地方,让芬里尔保持狼形是正确的,呜咽卖蠢会让错误蒙上可爱的薄纱,而非胆大包天的切实言论。
“你需要纠正你的错误,没有第三次。”
达米安冷冷地说。
芬里尔心虚点头,想想还解释道,“阿福说昵称是更亲密的表现,我也想、”
达米安发出嘲讽的气音。
于是芬里尔停止了,这是个不那么重要的话题,他的意思蝙蝠侠…他突然看见达米安眼底的疲惫,嘴巴一秃噜,傻乎乎地问,“你累了吗?你可以靠在我的肩膀上睡觉。”
达米安:“……?”
“你在说什么。”
达米安眉毛微微挑起。
小狼人莫名有些脸红,结结巴巴地说,“我是说虽然我没有绒毛,但我能抱着你讲…讲…睡前故事——”
“tt。”
达米安打断他,“给你三秒钟,滚出去,你的聒噪为你赢得了这份殊荣,离开,或者我送你离开。”
“不!”
芬里尔勇敢地拒绝了。
达米安眯起眼睛,冷酷的神情甚至能吓哭哥谭最穷凶极恶的罪犯,包括白狼。
芬里尔敬佩五秒钟前的自己。
“嗷!”
“呜呜别打别打别打!我自己会滚我自己会滚!!!”
他抱着头痛哭求饶,甚至身上只有一身自带的白衣,脖子上的红项圈非常瞩目,他不敢还手,也不想乖乖离开,下场就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哀嚎连连。
达米安的手刀劈了过来,芬里尔能躲开的,是的,达米安又没想杀他,他只是想赶他出去,再给他个教训,最好能在床上躺十天半个月,每一块儿多余的肉都需要打报告。
但芬里尔没躲,他敬佩自己的勇气——或许布鲁斯是对的,芬里尔对自己说,一个忠诚的仆从不止需要言听计从,还需要进言献策。
他会让达米安知道,就算他成为人也拥有坚实的臂膀,他的胸膛随时为主人敞开——既然你想休息,那就来小狼怀抱里吧!
芬里尔勇敢地抱住了达米安。
达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