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娘拍了拍手站了起来,拿了盆子给牧欢打了水:“你先洗洗脸,我去把锅里的饭端出来。”
神色间,竟是没有一丝不高兴的模样。
直到牧欢端了碗,坐在门口吃着水泡豆饭,锦娘才犹豫着问出了声。
“欢哥儿,我收拾你换下来的衣裳,看到了这个。”
那只小小的钱袋子,出现在锦娘的手心里,
她两眼一眨不眨的盯着牧欢看过来的眼睛,神色有些紧张:“欢哥儿,这些银子,你是从哪弄来的?”
牧欢抿了抿嘴,这银子,本就是带回来给锦娘的,因此,说辞他也早就想好了。
“这些是我空闲时,帮人写信抄书,攒下来的。”
“攒了二十两这么多?”
大昭家境稍好些的百姓,若没有大事,一年也不见得能花上十两。所以牧欢拿回来的这二十两,对锦娘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
“我还写了一本武侠本子。”
牧欢这样说,锦娘就信了,因为,她早就听说,那些个会写武侠本子的人,都发了大财。
“欢哥儿,你会写话本子?可是,这会不会耽误功课?”
锦娘时刻谨记故去的公公交代她的事,要督促欢哥儿用功上学,考取功名,光耀门楣。
牧欢是他爹娘的老来子,老两口怕自己等不到牧欢长大,早早的买回了一个大了牧欢三岁的女孩回家,做童养媳。
这个女孩,就是锦娘。
一如老两口的希望,他们故去之后,当时只有十一岁的锦娘,带着八岁的牧欢度日,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家里有一口吃的,那指定都是落进了牧欢的肚子里。
因此,当来自现代的一名特种兵孤魂落入这具身体时,
接收到的不止是原主的记忆,还有没让这个亦妻亦母,叫锦娘的女孩过上好日子的愧疚之情。
“锦娘,你放心吧,我是闲暇时写的,不耽误功课。”
锦娘听了,这才点点头,她把钱袋子递了过来:“这是你辛苦赚来的银子,你收好了,以后你去考试,还得花用呢。”
说完,锦娘一脸自豪的看着牧欢:“我家欢哥儿就是厉害,才学了一年学问,现在就能赚银子了。”
牧欢不收:“我还有,这些你留着用,别舍不得,我日后还能赚银子回来。”
一番话,让锦娘感动的热泪盈眶,硬是将钱袋子塞给了牧欢,
“我在家里,哪里就需要花钱了?你拿着,偶尔也请你的同窗吃些喝些,咱们家里穷,莫要叫人瞧不起你。”
同窗?哪里有什么同窗?不过是一些目高于顶的上层人。
牧欢低下头扒着饭,锦娘的目光太纯净,对她撒谎,牧欢有罪恶感。
他刚到这里的时候,弄清了身处的环境,其实还真想过要写武侠类的话本子去卖,
毕竟他脑子里还有前世的记忆,就算是抄,也能抄上一两本。
只不过,他去打听了一下,纸笔都要自己买,每一页但凡有一点污渍就不会收,而这个世界的纸,贵到离谱。
想来,这也是大部分百姓崇尚武力的原因吧,不单单因为要跟随国主的喜好,还因为,念书,真特么的是念不起啊。
锦娘至今都不知道,那个她带大的牧欢,外出求学一年,早已病死在了那座简陋的草棚子里,
她只当牧欢是见了世面,才会跟从前有些许不同。
而这些变化,锦娘也只觉得是牧欢长大了,有了担当,心中欢喜不已。
“欢哥儿,往后赶不及回来,就别回来了,瞧你摔的,若是出了什么事,我将来可怎么跟公公婆婆交代?”
牧欢放下碗,认真的点点头:“锦娘,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