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这样规定,但是古代,打点到位还不容易?】
【你看古代父亲死了有财产的女性,要么是夏金桂那种家里有钱的,要么是林黛玉那种不仅有钱父亲还是当官的,就算这样,她们的财产不是被夫家惦记,就是被外家惦记】
“说完明朝的继承法,我们来简单的说一下明朝的司法制度~”伍爱华说着:“正如弹幕中提到的,法律的制定是一回事,司法的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个正统王朝,在设计司法制度的时候,一定是要想尽办法避免徇私枉法的。”
“明朝的司法机构主要是三法司。”
“三法司分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从这一方面来说,和之前的朝代没有什么区别,非常平平无奇的三者各管各事互相监督。”
“刑部还是管它的要案复核与司法行政,都察院还是管他的中央地方监察与参与审判,大理寺还是管它的复审,三个都要参加三司会审。”
“唯一值得一说的,就是在洪武年间大理寺被废了好几次,知道永乐年间才固定设立。”
“大家听到这里,可能想问,明朝司法机构就这么几句话就说完了?”伍爱华自问自答:“当然不,接下来我们就要说大明司法机构的重头戏:厂卫。”
【厂卫也算司法机构?】
【他们不应该是最不按照法律来的吗?】
【起猛了,我好像听到主播说厂卫是司法机构?】
“厂卫,是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统称。”
“之前我们也有大概和大家提到过一些,今天系统的讲一下!”
“按照设置的顺序,是锦衣卫设置在前,而后是东厂,继而是存在了十年的西厂,最后是内行厂。”
“锦衣卫是皇帝的亲兵系统,也算是军户,世代承袭,长官为锦衣卫指挥使,下有千户、百户等职位,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主要就是用于监察百官平民,有侦查、缉捕、审讯、定案的权力。”
“东厂、西厂和内行厂都是太监统领的特务机构,也有千户、百户,首领是提督太监,工作性质和锦衣卫类似,其中的成员包括了太监和非太监,因为东厂的设立就源于皇帝对于锦衣卫的不满,所以在皇帝的抬高之下,东西厂的地位都是高于锦衣卫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统称厂卫而不是卫厂的原因。”
“厂卫抓人,一般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怀疑你,就可以抓回去审问,刑讯酷烈,基本抓回去的,鲜少能被放出来。”
“虽然如此,在大明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厂卫,确实算是一个司法机构,毕竟他们可以查案可以判案,已经达到司法机构的标准。”
【就很离谱,司法机构最不讲究法律?】
【皇权直属,还需要讲道理?】
“司法机构就是这么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复审和会审制度和前朝差别不大,但是有朝审、热审和大审三项特殊制度。”
“朝审是会审已经被判决秋后处决的罪犯的制度,霜降之后开展,由朝廷最高级别的官员参加,相当于是一种死刑再复核的制度。”
“热审在夏季进行,会审审理在押未决囚犯,防止因为暑热等原因囚犯病逝。”
“大审几年一次,由司礼监太监主持,和热审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审理人员有所不同。”
“当然,这些案件仅针对地方判决的案件,以及三司判决的案件,如果是厂卫的案件,这些程序一概没有。”
听到伍爱华这话,李悝商鞅等法家学派人员就开始摇头:“没有监督没有复核,厂卫的冤假错案恐怕不少。”
崇尚性本恶的荀子也说道:“恐怕这厂卫就是用来排除异己的工具。”
“虽然审理制度制定的非常复杂,当时明朝官员的工作量应该是不大的,因为明代不支持百姓诉讼,认为百姓诉讼是一种教化不够的表现。”
“能够用道德约束的,明代人都不想动用法律。”
【等等,这想法反过来了吧?如果真的有道德,还会触犯法律不成?】
【难怪古代百姓吃亏也不愿意见官,不单单是官吏索贿,还因为人家根本不支持你诉讼啊!】
“为了不动用法律,明朝开启了具有强制性的官方调解制度。”
“明朝乡间采用了里甲制度,民商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需要先经过里中‘老人’决断,‘老人’则是明朝设立的一种乡间职位,主要由有公信力、乡望高的老年人担任。”
“在明朝,如果不经过老人决断就上告官府,会直接被打六十杖,退回老人决断。”
“但是因为这些老人的‘拉偏架’,在明朝中后期,很多人不得不越诉,以至于官府不得不重新出台规定,老人制度名存实亡。”
“老人这种官方指定的乡间职位不起效用之后,明朝又开始用乡村的里正、乡约、宗族等手段教化民众调解纷争,减少民众的起诉。”
“同时,明朝还规定,除了重案例如命案这种可以随时诉讼,其他案件只能在农闲时期诉讼,不允许因为这些争端耽误农时。”
“多管齐下之下,成功让小民怕见官变成一个现代的固定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