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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金手指呢

“宣瑞,这件事我只信你。”

我都快疯了!

什么就只信我啊?

我蹲在马路边上,烦躁地抓自己头发,仿佛生活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深深地无力感,令我崩溃。

过路的人,看到我这样,根本无人在意。

毕竟在民国年代,突然有个人在大街上发疯,是十分常见的事情。

完蛋了!

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要是再跟踪下去的话,我一定会死的。

“孤狼,你在大街上发什么疯?”

戴着厚重眼睛的瘦高个七鸽,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一脸不知所云的看着我。

我心情很是烦躁,看到有熟人出现,连忙起身求助:“你代替我跟踪景无许。”

七鸽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破我内心深处的样子:“你这几天看上去很不对劲,都是在为景无许烦心?”

宣瑞双手无奈地抓了抓自己鸡窝一般的头发,烦闷地说道:“是啊。我都快疯了。你快救救我!”

我恳求地看着七鸽。

七鸽很不能理解地看着我。

“你最近太不对劲了!作为曹家四大金刚之首的孤狼,从来都不喜于色,不怒于心,不乱于心的,却在上周醉酒掉进井里被救出来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怎么能不变一个人?

我在现实社会中拍戏拍得好好的,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将我推进井里,等我再次清醒过来后,我居然穿书了!

这书是我正在拍的戏,我是男主角,饰演的角色正是曹家的大少爷曹逸之。

结果穿书后,我从男主角成了男主角的打手,曹家四大金刚之首,那个神龙见尾不见首的专门帮曹家打点烟土生意的孤狼。

书里对孤狼容貌的描写很少,因为孤狼本人总是蒙着半张脸,但是那双如刀锋一般凌厉的眼神,就单单站在人群里,都不敢有人轻易直视。

加上孤狼手段残忍至极,基本上只要钱到位,孤狼什么都可以做。

孤狼因为经常帮曹家处理善后的事情,对于曹家敌对势力的收买更是没有放在眼里,甚至会二话不说就直接将挑拨离间的人斩杀了,因为此孤狼也被称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的称谓,对于孤狼来说,不是贬义是赞美。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一个常年混在阴沟里面的打手,让我来演这个角色可以,但是让我真正去成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能不痛恨鸦片?!

自18世纪初,英国人对华大量输出鸦片后,烟毒就残害了我国两百余年。

这两百余年,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国时期,中央与军阀各自为政,各路军阀为了争抢地盘,还大势纵容并鼓励种植罂粟。我们不仅被列强欺凌,还被自己人残害意志。

如今的局面,富的很富,穷的连饭都没有得吃,甚至街头随处都可以看到明码标价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书而来成为了孤狼,却没有延续书中孤狼不同凡响的武功,现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别说拿枪杀人,让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费劲。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请辞,让曹家放自己去过普通人的日子,结果再去曹家的路上,发现不少势力想要暗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几个靠谱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书就直接死了!

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除了一个“四大金刚之首”的名头,啥都没有。而且我从收到剧本到剧组开机,我对剧情的走向,也就才看了三分之一,然后就措不及防地就就穿书了!

我原本饰演的男主曹逸之,是当代最大帮派青头帮的大少爷。

曹家有两儿一女。

大少爷曹逸之过早背负家族重担,从小身处于尔虞我诈的环境中,行事冷酷狠厉。如果没有遇到前朝格格金尔若,这一辈子就一直深陷泥潭中。

二少爷曹冲之性格比较孤僻,上了大学之后,常年看不到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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