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当即决定出个目录清单,清单外的都不算官物!
“在对于市场的管理方面,明朝也基本参照了唐朝的做法,除了统一市场的度量衡,也就是防止缺斤少两之外,就是管理中介,设置牙行,牙人都需要有官府的印信,杜绝私牙的存在。”
“说到这里,古代的私牙主要是什么,大家知道吗?”
【人贩子?】
【拐卖人口的那些?】
“其实一直以来,牙行都是经营货物介绍、房屋介绍和牲畜买卖为主。”
“试想,古代有多少人家买得起丫鬟和小厮?这本来就不是买卖的大头,又怎么会成为私牙的大头呢?”
“其实私牙,主要就是自己偷偷介绍生意但是不去官府备案纳税的那群人。”
“官牙和私牙的区别,就是始于明代。”
“在作出这些区分的同时,明朝的牙人也扩大了自身的业务,原本只是中间居间介绍,后来还会自己经营买卖、垫款、运输、水运等业务。”
“明清之时,牙行快速发展,但是商人们也不想让牙行赚取这笔金钱,于是他们成立了现今到处有遗址的会馆。”
有牙人敏锐地察觉:这会馆竟然会影响我们?
“有人可能会觉得,明朝的经济应该挺发达的,毕竟牙行都做大做强呢,那么在商事法律上肯定会有所进步?”
“事实上,在契约制度上,别说和宋朝相比,就是和朱元璋推崇的唐朝法制相比,明朝的契约也格外的简略。”
“明朝只规定了田宅需要进行契约并在官府备案,换取红契,对于民众之间私下的买卖没有任何约束。”
“当然,不约束归不约束,有人拿着私下的契约告上公堂,官府还是支持的。”
“说完这些法律,我们就来到了明朝骂声最厉害的婚姻家庭继承法了。”
“明朝的婚姻法,强化了夫为妻纲。”
“明朝法律的规定中,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的不平等。”
“举例而言,如果在唐宋,夫妻互殴,妻子承担的罪责比夫君稍重甚至说双方抵消,但是在明朝,就是妻子被判刑夫君无罪的节奏。”
“唐宋如果妻子殴打丈夫,徒刑一年,伤重的加三等,大明律却规定了,只要妻子殴打丈夫,不管有没有造成伤害,都要杖打一百,骨折以上的伤的还要加重刑罚,导致笃病残疾的直接绞刑,杀害丈夫的直接凌迟。”
“但是对于丈夫殴打妻子的,唐宋的规定都是减二等判刑,明律规定骨折以下,是丈夫行驶自身夫权,不是犯罪,骨折以上的伤,才减二等判刑,杀死妻子的,绞刑。”
【这算什么?支持家庭暴力法?】
【陈胜吴广没有教会他们吗?今伤亦死,杀夫亦死,拉个垫背可乎?】
【这道题我会!妻子杀夫凌迟,谋反也是凌迟,反正都要凌迟,干脆杀个有地位的拉着满门陪葬!】
“这后世女人,怎么能不驯至此?!”古人毫不怀疑发出这些弹幕的都是女性。
【可惜古代没有头孢,不然在丈夫喝酒后给他喂下,死得多轻松?】
【别的不行,静脉注射空气是不是可以尝试一下?】
【那时候哪有密封的注射器?】
“这……这些毒妇!”古代男人感受到了一点小小的震撼。
【反正谁要是敢照着三顿饭打我,我高低要送他满门一起凌迟】
【明朝那么多蔑视皇权的罪名,随便挑几个犯罪不就好了?娘家人不错就挑个满门抄斩的罪,娘家人不行就挑个诛九族的罪】
【哎呀,生命如此美妙,大家不要暴躁,干嘛给他陪葬?不能给他偷偷绣个五爪金龙的龙袍,然后大义灭亲去举报吗?我记得大义灭亲是允许妻告夫还能离婚的】
朱元璋怒发冲冠:“这群蛮人!毒妇!”
非自然管理部门监视的人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明律还有规定,对于妻子殴打丈夫的,只要打了,丈夫都可以主张离婚,折伤以上直接义绝,但是如果是丈夫殴打妻子,只有折伤以上,妻子才能提出离婚,离婚的要求还必须要丈夫同意才能离。”
【这才叫没有离异,只有丧偶呢!】
【老朱自己搞殉葬,显然就没把妻妾当人看】
【绝了,我支持明朝女性搞死家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