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云让我第一次像情人般吻她的嘴儿时,她以浓浓的上海口音说了一声:
“作孽!”
这是一场作孽!
爱佩云愈深,内疚愈重。
因为除了妻子之外,我还要面对一个人,佩云的丈夫,我的爸爸。
和妈妈谈恋爱,是极不寻常的事。
而我尊敬我的爸爸,他虽然不是个善于表达父爱的人,却尽了父职。
我也爱他。
但竟然要瞒着他和她的女人调情,上床,他要是知道了,不给气死才怪。
我真的大逆不道了!
如果我是爸爸,早料到妈妈会红杏出墙,因为他们之间,就是不能发生化学作用,未曾擦出过火花。
在他们那一辈人之中,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是寂寞的妻子,很容易会给一个关心她的男人偷去她的芳心。
他更万万不会想得到,妻子的“外遇”是他们的儿子。
只不过佩云不像其他女人一样,有爱情也好,没有爱情也好,一生人就这样过了。
她不满足现状,要在死气沈沈的婚姻生活之外寻找生机。
把儿子当做试验品,测试自己还有没有吸引力,好像不道德,但似是她最方便的方法。
我是和她最接近的第二个男人。
儿子可以是一个母亲,按著自己的需要和要求所塑造出来的理想情人。
真的,怪我太愚鲁了,对她不断的暗示却慒然不知。
因为我不敢从那方面想过,对自己所不能及的东西从不妄想。
我不能怪她不早一点让我看透她的心,教自己冤哉枉也的逃避她那燃点着欲望之火的眼眸,好像逃避地狱的火一样。
于是,我找到个对我死心塌地的女孩子,就和她结婚。
当时,我身边不乏愿意嫁我的人。
婚礼那天,爸妈都来了,住在我的新居。
在婚宴中,妈妈让我开了眼界,知道什么叫做风华绝代,白先勇、张爱玲笔下的上海佳人活现在我眼前。
她穿了一袭元宝领织绵暗红花旗袍,是中国城最著名的上海裁缝做的。
旗袍的衩开得高高的,尽露大腿线条,脚蹬红色高跟披着一条剌绣披肩,引起全场华洋宾客触目,比穿着低胸婚纱的新娘子更抢锋头。
她表现得异常兴奋,喝了很多酒,满场飞,讨媳妇儿嘛,应该高兴,只不过她没正眼看过媳妇儿一眼。
洞房那个晚上,夜深人静,我的新娘子累得倒头便睡。